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别及連帶責任。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受讓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議案》。公司拟受讓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工商信托”)6.2625%股份,共計93,937,500股,受讓價格為305,909,375.00元。詳見刊登在2017年8月8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編号為2017-017的臨時公告。
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國銀監會浙江監管局關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變更的批複》(浙銀監複[2017]308号),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杭州工商信托的股權轉讓給本公司。
公司将按照規定自批複之日起6個月内完成有關法定變更手續,并根據後續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