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0865 股票簡稱:百大集團 編号:臨2019-007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别及連帶責任。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具體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變更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财政部(以下簡稱“财政部”)于2017年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号——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 号——金 融資産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号——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号——金融工具列報》,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業自2019年1月 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财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财會【2018】15号),對一般企業财務報表部分項目列報進行了調整。根據上述會計準則的修訂,公司對相應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2、變更前後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本次變更後,公司按照财政部新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号——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号——金融資産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号——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号——金融工具列報》、《關于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财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财會【2018】15号)的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内容
1、财政部對會計準則22号、會計準則23号、會計準則24号和會計準則37号等四項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的修訂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業持有金融資産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産合同現金流量特征” 作為金融資産分類的判斷依據,将金融資産分類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産、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産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三類;
(2)将金融資産減值會計處理由“已發生損失法”修改為“預期損失法”,要求考慮金融資産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從而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産減值準備;
(3)調整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處理,允許企業将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進行處理,但該指定不可撤銷,且在處置時不得将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額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4)進一步明确金融資産轉移的判斷原則及其會計處理;
(5)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2、公司根據财會[2018]15号通知的相關要求,對财務報表相關科目進行列報調整,并對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進行了調整,具體情況如下:
三、會計政策變更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的影響: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根據新金融工具準則的銜接規定,公司對上年同期比較報表不進行追溯調整,就新舊準則轉換影響數調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自執行日起,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産,其公允價值變動将影響當期損益。
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起,按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進行會計報表披露。
2、财務報表格式修訂的影響:
報表格式的修訂僅影響财務報表的項目列報。
四、上網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